The Definitive Guide to 破產mpf

不論計劃成員選擇分期提取強積金,或把強積金全數保留在帳戶內,未被提取的強積金會繼續投資於所選擇的基金,資產值亦會隨著市場波動而變化。

破產人不應該往海外旅行,除非所有開支都不是由破產人的財產和收入支付。如受託人要求破產人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破產人便須應要求提供。

根據《破產條例》的條文,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破產人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中英文各一份)上刊登公告。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破產人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法例並無列明該記錄可從上述登記冊移除。

這份簡介載列了提交債務人呈請的程序。「破產簡介」也載列了破產帶來的影響和破產人的責任等有關資料,市民可向破產管理署免費索閱這份小冊子。

網上申請特快服務承諾:於任何辦公日中午前遞交網上申請,將有專人於當日跟進

不論破產人從事哪個行業,都應該了解公司的內部指引或者所屬行業的規章,看看是否需要向上級或者行業的監管機構申報自己的破產狀況。 破產對日常生活的影響

破產是債務解決方案的一種形式。申請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主要適用於那些債務狀況較嚴重,並且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還清債務的人,但有哪些破產好處及壞處需要注意?

正常來說,破產的期限為四年,而申請破產人士每月之入息減去日常支出後,所剩的金額便須作還款之用。

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時,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會不時變動。至於破產人在香港以外的財產,受託人會變現破產人在香港和海外的財產。破產人如果隱瞞有關破產人的財產的資料或沒有把破產人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可被檢控。如之前所述,財產一旦歸屬受託人,即使破產人已獲解除破產,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財產。

《公司條例》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擔任董事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如僱主未有作出供款 ,受託人*會按法例要求向積金局報告(臨時僱員除外)。積金局收到報告後會採取執法行動 ,為受影響僱員追討欠款。

認識商業破產保護 商業破產保護是指為處理商業實體(例如公司或合夥企業)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而設立的法律機制。這種保護機制的目的是提供一個結構化的過程,以允許企業在財務困境中得到保護並進行重組,以尋求債務清理、資產處理或重新開始的機會。

會員中心 U利點數 我的新聞 歷史新聞 活動專區 udn粉絲團 udn line 好友 股市理財

* 破產保險 除所需交易費用外,即受託人為了支付強積金給計劃成員而進行買賣投資所招致的、或合理地相當可能如此招致的;及須向某方(該受託人除外)支付的款額。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